說明:
一、申請資格為本國籍大學部二年級(含)以上在校學士生(不含碩、博士生),審核內容包含獎學金申請表、被推薦生手寫自傳、學業成績、老師家境檢視證明等四項;附清寒證明者優先進入複審。
二、經本工程司審核通過者,將致函通知貴系及獲獎同學,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三萬元整,將直接匯入獲獎同學指定帳戶;若獲獎同學未於規定期間內提供匯款帳號,逾期視同放棄。
三、檢附勵志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。(亦可至中華顧問工程司http://www.ceci.org.tw/ >>人才培育>>活動>>「113年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勵志獎學金申請辦法」下載)
附件下載:
1.申請辦法
2.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