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1學期萬海育才獎助學金,欲申請同學請於113年9月23日(一)下班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至系辦。

l   申請方式

由貴校承辦師長協助匯整學生申請文件並寄出本會。

l   申請資格:

1.     申請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

平均在六十五分以上,且班上排名為前百分之五十,無不及格科目;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,無任何小過以上紀錄者。

2.      家庭經濟弱勢者具下列條件之一

Ø   政府列冊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者。

Ø   因天災、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學生家庭經濟失依者。

Ø   其他特殊情形,經助學金審核小組認定者。

3.      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仍無法紓困者

可提供相關證明本會將依申請者實際情況進行衡量。

l   申請文件

1.     萬海慈善《大專育才助學計畫》申請表。

2.     個人學業成績證明單(需加註班排名對照班級總人數)。

3.     個人獎懲證明單。

4.     新式戶籍謄本(不省略記事)。

5.     可證明家庭經濟情況之相關文件。(以下澤一)

Ø   低收入戶證明。

Ø   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
Ø   急難證明(非里長開列之清寒證明)。

家中近半年內有因意外或疾病產生的急難事由,以致家庭經濟陷困,請附上相關證明佐證。若申請人本人或同住之一等親、二等親屬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,可一併附上書面證明。

Ø   最新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 (申請人本人、一等親、同戶籍內二等親之個人綜合各類所得證明單)。

6.     申請人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。

7.      補充資料(非必要)

Ø   可證明家庭成員健康狀況之相關文件 (影本-如:重大傷病、醫療診斷書或單據、身心障礙證明)。

Ø   申請個人工讀單位開列之工讀證明。

Ø   申請個人在校特殊表現或獎助證明。

 l   提醒:本學期報到之新生因無法提供前一學期貴校之成績單,故無法申請。

附件下載:

1.實施辦法

2.申請表

3.個資同意書

回上一頁